日常生活中的危險廢物
危險廢物的屬性判別主要依據有兩個:一是根據危險廢物的定義,將納入《危險廢物名錄》(2016年版)中的廢物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;
其次對于屬性不確定的固體廢物,則根據《固體廢物鑒別導則》(2006年3月,原環保總局等五部委公告第11號)以及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-通則》(GB5085-2007)、《急性毒性初篩》、《浸出毒性鑒別》、《腐蝕性鑒別》、《反應性鑒別》、《易燃性鑒別》、《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》(HJ/T298-2007)等已出臺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方法,進行屬性鑒別。
2017年修訂出臺的《固體廢物鑒別標準-通則》(GB34330-2017),則上升為標準進行發布,在危險廢物的屬性判別方面,不僅具有強制效力,而且在管理層面上有了更強的可作性。
怎樣判斷不同領域的廢棄物呢?
屬于固體廢物:
1、廢棄的辦公電器、打印機、復印機:
2、廢棄的鋰電池:屬于危險廢物:廢燈管與廢電池(主要指含汞熒光燈管與鎳鎘電池、氧化汞電池、鉛酸蓄電池):
日常生活與社會源屬于固體廢物:
1、廢棄的電視機、電冰箱、空調、洗衣機、電腦:
2、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:
3、報廢的汽車、電瓶車、新能源汽車:
屬于危險廢物:
1、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鈕扣電池、熒光燈管、廢藥品、廢溫度計、血壓計等:
2、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廢織物、衣物、手套、棉紗等:
3、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:
4、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:
5、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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