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廢物應該怎樣利用
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利用首先應該確保其安全性,包括環境安全和人體安全。利用后,不得有危險成分進入環境或生物鏈的風險。
其次要考慮目前的工藝技術成熟程度,應該有相應的標準和技術規范。利用危險廢物生產的原材料或者燃料,應當符合有關產品質量的標準;沒有標準、行業標準的,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。企業自建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必須嚴格依照**相關法規標準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設計施工,并遵守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規定,對已建設施加強環境管理,強化日常監測,確保達標排放。
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
直接利用是指將廢物作為原生產過程中的某些原料的替代物,或用于其他生產過程中的原料替代物。如,鉻渣與原礦以一定的配比再次進入生產線熔煉、廢包裝桶不改變用途循環使用等等。
回收再利用是利用一定的回收技術提取廢物中有價值的材料。如,從廢棄的印刷電路板提取有價金屬、廢溶劑的提純、廢催化劑的復活等等。
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需重點從技術可行、毒物去除、產品合格幾個方面考慮:
(1)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是可行的;
(2)資源化利用比較好;
(3)資源化利用所處理的危險廢物應盡可能在排放源附近處理利用,以節省危險廢物在存儲運輸等方面的投資;
(4)資源化的產品應當符合相應產品的質量標準,因而具有與之競爭的能力。
危險廢物成分復雜、大小不一,為避免易反應的廢物混合,達到進料均質化、穩定化,提高后續處理效率,需對危險廢物進行預處理。
廢物入爐前,依其成分、熱值等參數進行搭配,搭配的過程要注意廢物之間的相容性,避免不相容的廢物混合后發生反應。不能直接入爐焚燒的大尺寸廢物,破碎后配伍入爐焚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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